新宁一中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者:网站管理
发布时间:2015/4/15 9:08:34

 

1、财务档案系本单位的经济档案,财务人员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管好学校财务档案,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做到装订规范、排列整齐、查找方便,防止虫蛀鼠咬。依照档案管理条例,应定期将财务档案移交学校档案室。应认真清点,一式二份造好移交清册,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将财务档案交学校档案室保存。
2、外单位需要查阅我校财务档案时,必须凭有关执法证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本单位教职工需要查阅财务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人员代查。
3、凡需查阅财务档案者,必须事先请求有关领导批准,由档案管理员填好“查阅财务档案登记簿”方可查阅。若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财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