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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一中现金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网站管理 点击数:[841]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15日 字体:【

 

1、加强现金管理,坚持会计、出纳职责权限严格分离,实行钱账分管、互相监督的原则。
2、所有收入收据由出纳员去收费局登记购买,用完后存根交收费局检查销号。
3、现金收入一律用计三栏式“财统收据”,禁止开白水收据。
4、学校的现金收入要及时存入学校定点银行账户,严禁坐支挪用,公款私存。保险柜内限额现金不过夜,如果现金被盗或遗失,由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5、职工借支要严格控制,一般借款不得超过500元,并限两个月内还清。同时,职工借支必须经主管账务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向出纳员借支现金,凡经批准借支的现金(包括保管员、司机备用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或报账,否则视为挪用公款。
6、出纳员要及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会计在月底要协助出纳员进行现金盘查。
7、收支现金要认真负责,防止差错发生,发现短少现金和假钞,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由责任人赔偿。如出现大的差错,应及时报请领导处理。学校领导将不定期清查核对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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