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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一中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省市三好、优干及省优秀学生的评选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唐祖森 点击数:[947] 更新时间:2015年03月13日 字体:【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广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新宁县新教通【2015】19号文件通知,决定在高三年级评选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中三年级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学生。
二、评选条件
1.高中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以高中学业水平正考成绩为准),平时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考查科目及格,体育达合格标准;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即高一、高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论均为优秀等级)。省级三好学生只能在推荐上报市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评选。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总成绩应在本校总人数的前3%以内。
2.高中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必须担任班委会、学生会或团支部、团委会职务一年以上;学业成绩优秀(以高中学业水平正考成绩为准),平时成绩在班内名列前茅;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即高一、高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论均为优秀等级),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其它条件与三好学生相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只能在推荐上报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总成绩应在本校前5%以内。
高中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省级优秀学生需符合省级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并从本学年度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爱劳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高中阶段一贯表现特别突出学业成绩特别优秀。高中阶段平时学业成绩在校内名列前茅,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总成绩位于本校前1.5%以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为依据。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三好学生名额分配到班,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排序等额确定推荐人选,并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
2、优秀干部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全体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后向学校政教处、团委推荐,由政教处、团委确定,并经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
3、省级优秀学生先在省级三好与优干中评出三个票数最高的候选人,再在高三全体师生中无记名投票票数最高推荐为省级优秀学生。
4、严格实行评选政策、评选名额、评选结果“三公开”,评选出的名单将在本校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校长在申报、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县教育局。
 新宁一中政教处  团委
20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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