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 新宁一中2017年暑期公开选聘编内教师公告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1071] 更新时间:2017年08月14日 字体:【小 大】 |
因工作需要,经县教科局同意,我校决定在县内公开选聘语文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历史教师2名。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试,按岗聘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入编的县内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2)全日制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位证。
(3)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专业须双对应。且教师资格证专业或学历证专业须与所报考专业一致。
(4)年龄35岁以内(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人员在农村学校工作5学年以上,公费师范生、定点招聘教师须满足原定农村工作期限。
(6)班主任(辅导员、团支书、教导主任、政教主任等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岗位参照执行)工作经历不少于2年。
(7)报考语文教师者须取得二甲及以上等级普通话证书。
(8)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9)由于岗位设置的限制,我校只有二级教师及以下职数,若已获得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者需承诺进校时愿意聘任至十一级及以下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应聘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者;
(2)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评聘后不满3学年者;
(3)未达到农村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者;
(4)未转正的特岗教师;
(5)近2年内,某一学期内连续请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者;
(6)处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者;
(7)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者。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5日-16日。
2、报名地点:新宁一中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15773929187
3、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证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现工作单位(县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同意的报考申请书,签字内容应包括报考者最低服务期、班主任工作时间、职称评聘后工作时间。
5、现工作单位(县属学校或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
(二)测试
1、开考比例:不低于1:2(历史科目若报名人数未达到4人,则只选聘1人)。
2、测试:(1)笔试:本学科我县现行使用的中学教材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2)面试。面向学生试教,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17日15:30—17:00(语文:15:30-17:30)。 笔试地点:新宁一中
4、面试时间:2017年8月18 日。面试地点:新宁一中
四、确定选聘对象
根据笔试加面试成绩统计总分,报考者如近三年内获全县教育质量评价一等奖的,可享受总分加5分的奖励。按总分加奖励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若无异议,报县教科局审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本次选聘接受县教科局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全程监督。
新宁一中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