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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宁一中校优评价方案 |
|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点击数:[826]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09日 字体:【小 大】 |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年终考核中未评上优秀者,确定为校优。
1、按学校的高考评价方案,吻合率(优秀率)等获一等奖者;
2、班主任、音体美教师获特殊贡献奖者;
3、高考、学考获县表彰者;
4、高考中,班主任所带班级的超指标数超出同类班级超指标平均数者;
5、初三年级升学人数最多的班主任;
6、初中学考中,教科局评价获第一名者;
7、普通班中高考上线绝对人数最多的文、理科班主任;
8、学业水平考试中,全科一次性正考合格率100%的普通班班主任;
9、学业水平考试中,所教学科一次性正考合格率100%且同科类中单科人平成绩最高的普通班任课教师;
10、学业水平考试中,所教文科理、化、生和理科政、史、地班级一次性正考合格率100%的普通班任课教师。
11、当年处室工作人员整体工作表现突出,则根据职员个人的出勤、完成工作情况、服务态度等综合表现,由行政集体评议,每年可以评定1名校优(有特殊表现可以多名)。
本方案在原方案的基础上,经2013年1月30日行政会讨论修改通过,再经2018年1月8日行政会议修订,适用于2012年及以后年度的考核。 |